廣東立法規定不得霸座 該條例將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事件概況
不久之前,濟南開往北京的G334次高鐵上,一名男子霸占了一個女孩靠窗的座位,賴著不走了,隨后該事件在網絡上迅速發酵,“高鐵霸座男”成為眾矢之的,這一行為得到網友的強烈譴責。而在此之后,“高鐵霸座女”,不斷出現的高鐵霸座行為引發熱議。法律有其局限性,人秉持的道德行為各不相同。
10月9日消息,鐵路旅客乘車不對號入座、強占他人座位的行為將有法律“緊箍咒”。
近日,《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已經立法程序通過,條例明確規定,旅客應當按照車票載明的座位乘車,不得強占他人座位。乘客乘坐高鐵或火車,強占他人座位究竟是法律問題還是道德問題,一直受社會關注和爭議。
此次《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的條文中對旅客的相關乘車秩序進行了明確。條例規定,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車票實名購買、查驗制度,并公開紙質、電子車票的使用規則。
無有效車票、車票所記載身份信息與本人真實身份信息不符的,鐵路運輸企業有權拒絕其進站乘車。旅客應當按照車票載明的座位乘車,不得強占他人座位。條例還規定,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鐵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對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以及嚴重違反鐵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失信行為進行記錄,并按照規定推送全國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有關部門和鐵路運輸企業應當依法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記者還注意到,針對近年來出現的一些與鐵路安全相關的新事物,條例也進行了相關規定。比如禁止在鐵路線路上飛行無人駕駛航空器。
該條例將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素質教育是我國基礎教育改革的主旋律,隨著素質教育的不斷推進,公民整體素質得到一定的規范和提升。但是出現的個別“高鐵霸座”事件,在社交媒體高度發達的今天,仍然引發人們對個人行為,道德規范的熱議。社交媒體加速了輿情的升溫,也傳播了事件的影響,給人們敲響了警鐘。廣東鐵路部門的率先立法是為了更好的規范社會秩序,值得點贊支持,事件背后也更需要公民的自覺意識、文明行為來促進社會的共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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