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榆林市十項政策助推煤化工高端化發展
日前,陜西省榆林市政府印發《榆林市推進煤化工產業高端化發展若干政策(試行)》,將采取投資獎勵等十項政策支持煤化工產業發展。
政策提出,固定資產投資超過1億元的化工終端產品加工項目、超過2億元的高端精細化工項目,經認定后,給予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2%的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在保障用地方面,項目用地采取彈性年期出讓、先租后讓、租讓結合、長期租賃等方式供應,土地出讓底價按不低于園區土地等級相對應的全國工業用地價最低標準70%供地。
政策明確,為煤化工項目配置“平價煤”。利用煤炭礦業權清理整頓回收的煤炭資源和各級政府持有的礦業權股份,對需要用煤的重大基礎化工項目、優先支持重大項目配置成本價加合理利潤的“平價煤”,根據項目實際用煤量和投資額度,可簽訂10年以上的“平價煤”供應合同。對符合產業政策的煤化工項目,在電價、水價等方面也給予一定優惠。
政策明確,低電價。對經認定的高端精細化工及化工終端產品加工項目,優先列入電力直接交易范圍,實行全電量交易,結合園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改革,到戶電價每千瓦時不高于0.35元,超出部分由園區管委會予以補貼。
低汽價。鼓勵園區自建公用工程島,滿足項目供熱(汽)需求,工業用蒸汽價實行階梯價格,由園區管委會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
低水價。實行階梯水價,對高端精細化工項目和化工終端產品加工項目,用水價格不超過9元/立方米,節水給予獎補,具體水價和獎補由園區管委會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政策提出,鼓勵產業協作。凡采購市內企業生產的產品進行上下游配套的,分別給予雙方企業產品采購金額1%的補貼,單個企業全年補貼金額不超過200萬元。鼓勵搭建精細化工產業鏈合作供應聯盟,凡為市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供應配套產品的貿易型企業,按其與相應生產企業全年貿易額的0.5%給予補貼,采購其配套產品的市內工業企業給予相同標準的補貼,單個企業全年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支持“靠大聯強”。鼓勵以產業鏈為紐帶開展項目引進和開發,凡依托現有企業延伸產業鏈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即可享受2%的投資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對依托世界500強、世界化工企業50強、中國化工企業50強在榆投資項目延伸產業鏈的,按照項目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的3%給予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同時,實行“一事一議”。對煤制芳烴等補短板的重大基礎化工項目、具有國內外領先水平的高端精細化工項目、化工終端產品加工項目等,可實行“一事一議、一企一策”,在投資獎勵、煤炭資源配置、物流補貼、股權投資、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標落實等方面給予更為優惠的政策。
榆林市政府還提出,做好頂層設計修編規劃,年底前編制完成《榆林市現代煤化工產業示范區總體規劃》《榆林市環境容量研究》《榆林市國土空間綜合修編規劃》等。加快重大項目建設,到2022年主要化工產品年產能達到:煤制甲醇245萬噸、煤制烯烴480萬噸、乙烷制乙烯80萬噸、煤基芳烴100萬噸、煤基油品720萬噸(含煤焦油加氫)、煤制乙二醇320萬噸、聚酯100萬噸、聚氯乙烯200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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