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等三部委:明確吸納貧困人口就業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12月3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通知,部署進一步落實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明確吸納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就業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為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2017年印發了《關于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三部門再次發布通知,旨在進一步做好政策落實工作。通知要求,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將2017年文件中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零就業家庭以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政策落實到位。
《通知》指出,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將財稅〔2017〕49號文件中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零就業家庭以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政策落實到位。
《通知》明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精神,吸納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就業的企業,按財稅〔2017〕49號文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助力打好脫貧攻堅戰。
《通知》強調,各級財政、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優化辦稅流程;主動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使企業和困難群體知悉和理解相關政策;加強調查研究,密切跟蹤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及時解決政策落地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據人社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將大力支持貧困勞動力自主創業,對貧困勞動力、農民工等返鄉下鄉創業人員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并且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這位負責人表示,將大力鼓勵貧困勞動力有組織勞務輸出,對通過有組織勞務輸出到戶籍所在縣以外就業的貧困勞動力,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對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根據通知,還將大力引導貧困勞動力參加職業培訓,對參加職業培訓的貧困勞動力,在培訓期間給予生活費補貼;并將托底安置就業困難貧困勞動力,貧困地區新增和騰退的公益性崗位優先用于安置貧困勞動力,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
通知規定政策有效期至2021年底。
免責聲明:
1、本站部分文章為轉載,其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我們不對其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有效性和適用性等作任何的陳述和保證。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2、中金普華產業研究院一貫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并遵守中國各項知識產權法律。如涉及文章內容、版權等問題,我們將及時溝通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