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制定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30條舉措
據吉林省人民政府網站消息,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和吉林省深入推進民營經濟發展大會精神,充分發揮市場監管職能,創新監管理念方式,著力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吉林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制定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30條舉措。
一、為民營企業營造更加公平公開便利的市場準入環境
(一)深入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對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4種方式著力“減證照、壓許可”。進一步梳理涉企證照,推進將更多涉企證照納入改革范圍,簡化市場準入環節,加快實現“一照一碼走天下”。
(二)實行相關證照辦理“大提速”。推行全程電子化登記,實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零見面”,實現“審核合一、一人通辦”,將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3個工作日。推進線上線下融合,授權商業銀行網點免費代辦營業執照,努力實現全省通辦、就近能辦、異地可辦。縮短食品經營許可時限,許可部門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時限縮短至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2個工作日以內;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6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許可部門自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6個工作日以內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
(三)擴大“一址多照”范圍。鼓勵各地孵化機構為民營企業提供靈活多樣的創業空間,允許多個市場主體使用同一住所進行注冊登記。探索集群登記制度,進一步降低初創企業場所使用成本,做到有序登記、集群發展。
(四)試行營業執照辦理“容缺承諾制”。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凡不涉及許可,提交材料不存在關鍵性材料缺失或實質性錯誤、符合法定形式的,經申請人作出按期補正書面承諾后,登記機關先予辦理登記。探索企業住所(含經營場所,下同)申報承諾制度,申請人只需對申報住所符合法定使用條件、不屬于政府征收范圍等作出承諾,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即可辦理營業執照。
(五)試行食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制”。對新申請食品經營許可(僅從事預包裝食品銷售)、申請變更許可(經營條件未發生變化)、申請延續許可(經營條件未發生變化)的,申請人提出申請,監管部門一次性告知其審批條件和須提交材料,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且書面承諾申請材料與實際情況一致的,監管部門可當場作出書面行政許可決定。市場主體應誠信守諾,達到法定條件后,再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六)優化食品經營許可事項。對餐飲服務經營者申請在就餐場所銷售飲料等預包裝食品的,不需在食品經營許可證上標注銷售類經營項目。
(七)優化酒類生產企業市場準入條件。已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白酒和食用酒精生產企業(營業執照在有效期內),因改制、重組、兼并、搬遷、對原生產能力改造升級以及收購已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破產、倒閉企業,原許可證過期重新提出辦證申請的(3萬噸/年以下酒精生產線除外),給予按原許可證產能規模辦理新許可證;原有合規產能達不到國家現產業政策控制規模的啤酒企業提出辦證申請的,啤酒生產能力小于1.8萬瓶/時、不小于1.2萬瓶/時的啤酒灌裝生產線給予辦理新許可證。
(八)優化藥品流通市場準入機制。支持包括民營企業等投資主體開辦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加大民營藥品經營企業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其公平參與公立醫院藥品配送和跨區域發展布局。允許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自行銷售其持有的藥品,持有人的藥品銷售活動應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品GSP)要求,保證銷售配送過程和質量管理體系持續合規,持有人的資質證明文件可作為產品銷售的資質證明文件。
二、為民營企業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九)全面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堅持競爭中立原則,對所有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健全競爭政策體系,防止出臺在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經營規范、資質標準等方面排除、限制民營企業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
(十)加大反壟斷執法力度。重點查處違反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濫用行政權力限制民營企業公平競爭的行為;壟斷行業達成、實施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等損害民營企業利益的行為。組織“送法上門”,強化競爭政策宣傳指導,提高民營企業合法自律經營意識和能力。
(十一)強化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嚴厲打擊混淆仿冒、虛假宣傳、商業賄賂、侵犯商業秘密、商業詆毀、互聯網不正當競爭等破壞市場競爭秩序的行為,查處并公示不正當競爭案件。打擊傳銷違法行為,加大直銷行為監管力度,促進民營直銷企業健康發展。
(十二)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推進日常檢查“雙隨機”全覆蓋和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檢查,不斷提高綜合執法效能,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三、為民營企業創造健康和諧的發展環境
(十三)助力民營企業破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全面提升動產抵押和股權、商標權、專利權質押工作效能,幫助民營企業拓寬融資渠道。查處商業銀行捆綁收費,只收費不服務、少服務或未提供實質性服務,向民營企業轉嫁不合理費用及未執行收費減免優惠政策等行為,切實降低民營企業融資成本。
(十四)優化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完善藥品、醫療器械注冊管理工作程序和制度。支持民營企業新藥、創新醫療器械研發,全面提升我省新藥、創新醫療器械審批速度。
(十五)允許食品和保健食品共用生產線。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在具備相同生產工藝并經企業組織質量安全性驗證、同一車間不同時生產的前提下,允許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共用生產線。
(十六)促進新興產業發展。大力支持眾創空間、創客工廠、股權眾籌、跨境電商、微商等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鼓勵新業態、新模式在現有法律框架內先行先試。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對新興產業給予1至2年包容期,對非主觀故意、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先行告誡說理,責令限期改正,一般不予行政處罰。
(十七)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全面實施“放心消費在吉林”創建工程,培育壯大消費市場,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圍繞百姓“衣食住行游購娛”等方面需求,加快推動實物消費和服務消費提質升級。聚焦日常消費、服務消費、新消費等重點領域,以創建更多放心商場、放心商店、放心超市、放心市場、放心餐飲、放心景區、放心民宿、放心金融、放心商圈、放心行業和放心城市為重點,不斷提升經營者誠信度和消費者滿意度。
(十八)嚴肅查處涉企違規價費行為。重點查處行政機關違規設置行政審批前置條件、強制服務并收費;將委托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費用轉嫁給民營企業承擔,將現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轉為中介服務并收費;對民營企業違規設置職業資格并收取培訓、考試費用;不落實涉及民營企業減免優惠政策;物流領域、電子政務平臺、行業協會商會等涉及民營企業亂收費行為。嚴肅查處供水、供氣、供暖、電信等壟斷型公用事業領域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擅自增加收費項目和標準并收費等行為。嚴肅查處電網和轉供電環節不執行有關價格政策及向民營企業收取不合理費用等行為。
(十九)建立自我承諾、主動糾錯的信用修復機制。對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當事人主動糾正違法行為、認真履行義務和社會責任、消除不良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信息(涉及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除外)公示滿1年后向處罰機關提交書面信用修復申請的,處罰機關經核實并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附相關證明材料),市場監管部門批準后不再公示。
(二十)完善便捷市場退出機制。與各部門協同配合,優化注銷登記環節,對領取營業執照后未開業、無債權債務企業申請注銷登記的,允許其選擇實行簡易注銷登記。將企業通過媒體發布注銷前的清算公告改為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布,且將公告時間由45日壓縮為15個工作日。取消清算組成員備案環節,將企業辦理注銷登記時間壓縮50%以上。
四、助推民營企業不斷提升競爭能力
(二十一)加大商標品牌建設支持力度。持續實施年度千戶企業商標知識培訓計劃,促進企業商標管理人才培養。開展地理標志資源調查,加強地理標志商標注冊和運用指導。推進產業集群區域品牌注冊保護工作,引導和支持企業集聚發展。提升長春市、吉林市、延邊州商標注冊申請受理窗口服務效能。推動建立跨區域、跨部門商標行政執法協作機制,強化商標專用權保護。
(二十二)加大計量和檢驗檢測技術支持力度。開展“優化計量、提質增效”活動,實施計量精準施“測”服務,幫助民營企業解決質量提升方面的計量測試問題。搭建檢驗檢測機構公共技術服務平臺,與企業開展深度合作,為民營企業提供檢驗檢測技術保障。
(二十三)加大認證和質量支持力度。規范、完善現行產品認證制度,2018年底前實現強制性認證產品種類再取消或改為以自我聲明方式實施達到10%以上。引導、督促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降低收費標準。引導民營企業積極應用質量管理先進標準和方法、開展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組織專家深入企業會診質量管理問題,幫助其建立完善質量管理體系、提升質量管理水平。支持民營企業爭創“中國質量獎”和“吉林省質量獎”。
(二十四)加大標準化支持力度。深化標準信息服務平臺開放共享,免費公開吉林省地方標準文本信息。加強民營企業技術人員標準化培訓。鼓勵民營企業瞄準國際先進標準開展對標達標提升行動,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將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為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團體標準,培育企業標準“領跑者”,提升民營企業在制造、服務和品牌等方面的競爭力。
(二十五)深入實施民營企業專利導航試點工程。積極組織省內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與民營企業開展合作。幫助民營企業建立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工作機制,加強專利信息資源利用和產業專利分析,提高核心競爭力。支持民營企業爭創“吉林省專利獎”。
(二十六)大力推動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充分發揮市場監管部門牽頭作用,依靠政府主抓、部門協同推進工作機制的力量,努力使大批具備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尤其是公司制企業,提升其市場競爭力。
(二十七)助力民營企業“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允許民營企業在名稱中使用“國際貿易”“對外進出口”“對外貿易”等行業用語。鼓勵支持民營企業通過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等途徑加強商標海外布局規劃,培育以技術、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的國際競爭新優勢。
(二十八)推動民營企業強化黨建促發展。指導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建立黨組織,把黨組織活動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緊密結合起來,實現“黨建強、發展強”。開展“三亮”活動,引領黨員在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中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引導民營企業家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為吉林全面振興和高質量發展展示新作為、做出新貢獻。
五、抓好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落實
(二十九)落實民營企業對接幫扶機制。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不斷深化“雙聯雙問四滿意,聚焦振興促發展”活動,建立主要負責人精準幫扶民營企業工作機制,多渠道、多角度聽取民營企業反映和訴求,積極作為、靠前服務,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切實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三十)增強小微企業名錄系統宣傳服務功能。匯集國家和省、市、縣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政策措施并集中公示,方便公眾查詢了解;引導小微企業申請加入小微企業名錄,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免責聲明:
1、本站部分文章為轉載,其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我們不對其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有效性和適用性等作任何的陳述和保證。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2、中金普華產業研究院一貫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并遵守中國各項知識產權法律。如涉及文章內容、版權等問題,我們將及時溝通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