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新聞辦發布了《關于進一步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十六條意見》
3月21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發布了《關于進一步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十六條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從實施簡政放權、支持企業做大做強、深化建筑業改革、鼓勵企業創新創優、財稅金融扶持、強化監管服務等方面,明確了支持建筑業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
建筑業是山東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柱產業、優勢產業和富民產業,也是促進新舊動能轉換的基礎產業和創新產業。從經濟貢獻看,山東省建筑業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長期保持6%左右,上繳稅收占全省稅收的6%以上,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
但山東省建筑業發展速度偏慢,總產值增速從2011年的20%下滑到2018年的12.4%;管理機制不活,粗放式的管理模式在有些地方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發展;創新能力不足,企業大而不強、專而不精,對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研究不深、投入不足、應用不多,難以承攬高鐵、地鐵、超高層建筑等高端項目,有效市場份額占有不足。深入調查研究、全面對標對表、借鑒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山東省實際情況起草了《意見》,2019年3月18日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意見》共16條,從實施簡政放權、支持企業做大做強、深化建筑業改革、鼓勵企業創新創優、財稅金融扶持、強化監管服務等6個方面,明確了支持建筑業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
實施簡政放權。從3個方面明確了優化資質審批管理、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放寬承攬業務范圍的具體措施。包括開展審批告知承諾制試點,打破資質逐級晉升限制,實行“一站式”網上審批服務;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的原則,將部分省級審批事項依法委托設區市住建部門實施;允許具備相應條件的總承包企業,承接資質類別內上一等級項目,允許一級及以上的市政和公路總承包企業之間、水利水電和港航總承包企業之間,互跨專業承接業務。
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從2個方面明確了支持企業參與重大設施建設、實施“走出去”戰略的具體措施。包括支持骨干企業采用聯合體方式參與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對營業收入突破一定數額的,按規定給予財政獎勵;政府通過組織推介活動為企業開拓市場搭建平臺,組建“海外工程發展聯盟”,帶動工業產品、勞務、技術、標準輸出。
深化建筑業改革。從4個方面明確了改革建設組織方式、工程建造方式、建設工程招投標制度、建筑勞務用工制度的具體措施。包括在政府和國有資金投資的項目上推行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積極發展裝配式建筑,新建民用建筑在規劃條件、項目建設條件中明確相關指標要求,棚改安置房、政府投資工程及大型公共建筑按照裝配式標準建設;實施技術、質量、價格、信用等綜合評價,防止惡意低價中標,依法賦予招標人資格預審權和定標權;支持大型施工企業保有骨干技術工人隊伍,將專業作業企業納入“小微企業”管理;堅決遏制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
鼓勵企業創新創優。從2個方面明確了加快科技創新、鼓勵創建優質工程的具體措施。包括支持建筑業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將建筑業科技創新列為省科技創新體系重點內容;調整建設工程費用費率,實行優質優價,對獲得魯班獎、泰山杯等獎項的,各級政府給予獎勵。
加大財稅金融扶持。從3個方面明確了減輕企業負擔、實行財稅獎補、加大金融支持的具體措施。包括健全材料、人工等價格漲跌風險分擔機制;推行工程擔保和保險制度;按規定減輕企業社會保險、臨時接電費等負擔;根據支持實體經濟、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等政策,對企業納稅予以獎補或允許延期繳納;金融機構開發適合建筑業特點金融產品,穩貸、續貸,支持上市融資,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強化監管服務。從2個方面明確了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精準對接服務的具體措施。包括開展建筑市場執法檢查和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積極開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試點;要求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建筑業改革發展,各有關部門“一對一”送政策上門,建立領導干部聯系企業制度。
免責聲明:
1、本站部分文章為轉載,其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我們不對其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有效性和適用性等作任何的陳述和保證。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2、中金普華產業研究院一貫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并遵守中國各項知識產權法律。如涉及文章內容、版權等問題,我們將及時溝通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