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全市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日前,宜昌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全市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對加快全市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建設文化強市,作出安排部署。
《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全市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全文如下。
為推動全市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長江中上游區域性文化中心城市,根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全省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鄂發〔2018〕30號)精神,結合宜昌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文化自信,推動社會主義文化繁榮興盛。堅持正確導向,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堅持深化改革,推進文化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融合創新,推動各類市場主體發展壯大,培育新型文化業態和文化消費模式;堅持特色發展,大力實施文化品牌戰略,以高質量文化供給增強人們的文化獲得感、幸福感。到2019年底,文化產業增加值達到200億元。到2020年底,建成全省文化產業重要支撐區,文化產業增加值超過250億元,文化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5%;到2025年底,全市文化市場繁榮發展,市場主體活力迸發,文化產業結構更優、業態更新、品牌更響、質量更高,形成完善的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
二、優化文化產業區域布局
1.打造文化產業核心區。以西陵、伍家崗、點軍、猇亭、夷陵五區為一核,發揮宜昌高新區(自貿片區)先行先試體制優勢,大力發展樂器制造、視聽設備制造、包裝印刷等文化制造業,大力培育創意設計、群眾體育、教育培訓、廣告傳媒、動漫游戲、數字服務等文化行業,推進文化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強化城區文化產業龍頭作用。以宜都、枝江、當陽三市為一核,發揮其區位、產業和資源優勢,深入挖掘三國文化、楊守敬文化、關廟山文化等歷史文化資源,大力發展文化旅游、現代信息技術、藝術陶瓷等產業,提高對全市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貢獻率。
2.建設文化產業支撐區。遠安發揮嫘祖文化等歷史文化和山水文化資源優勢,大力發展文化旅游產業。秭歸、興山大力挖掘屈原文化、昭君文化資源,加快建設屈原故里文化產業園、三峽香溪國際旅游休閑區等重點項目,加快推進文化產業園區建設。 長陽、五峰充分發掘巴土文化、長陽人文化、廩君文化、紅色文化、萬里茶道文化等文化資源,大力發展清江山水文化游、土家民俗文化游、革命歷史文化游,深度開發珠寶、奇石、盆景等文創商品,走特色化差異化發展道路。
3.推動文化產業協同發展。壯大一批特色鮮明的骨干文化企業,打造一批具有集聚效應、輻射效應的文化產業園區,培育一批具有地域文化特色和綜合競爭力的產業集群,推動各地文化產品制造、文化創意設計和成果轉化、文旅融合等協同發展。
三、推動文化產業重點領域加快發展
4.做大做強文化旅游業。大力推進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加快建設長江三峽國際旅游目的地、中國休閑度假特色地、鄂西鄉村旅游首選地,積極創建國家和省級全域旅游示范區,探索名景、名城、名鎮、名村、名街、名店“六名一體”的全域旅游發展模式。大力發展城市休閑游、鄉村民俗游、農業觀光游、現代工程游、科普科考游等,規劃建設一批產業集聚、特色鮮明、宜居宜旅的文化旅游項目和文化生態社區(村居)。豐富城市文化旅游設施,提升城市文化魅力,大力發展文化娛樂、體育健身、會展服務等城市文化休閑旅游產業。加大美麗鄉村建設力度,大力發展鄉村休閑旅游、餐飲民宿、文化體驗、健康養生等鄉村文化休閑旅游產業。推進旅游信息化建設,整合運營“一部手機游三峽”智慧旅游平臺,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5.發展先進文化裝備制造業。適應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發展趨勢,支持文化制造企業加強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新工藝研究運用,提升文化產品附加值。支持宜昌鋼琴生產企業做大做強,打造“世界一流、全球第一”的鋼琴生產基地,完善集樂器研發生產、音樂教育培訓、科普觀光旅游于一體的音樂產業鏈。加快完善視聽設備制造產業鏈,積極引進國內外著名關聯企業,打造視聽設備生產集聚中心。支持三峽珠寶博藝園發展壯大,提升珠寶產品研發設計水平,著力開拓國際國內市場,建設中部地區最大的珠寶研發制造和銷售出口基地。鼓勵企業牽頭組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制造業(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按照有關政策給予獎勵。
6.加快新聞出版業轉型發展。深化媒體融合發展,支持推動三峽日報傳媒集團、宜昌三峽廣電集團做大做強,加快建設具有強大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的新型主流媒體,建設全國一流的地市級新聞傳媒集團和縣級融媒體中心。提升報紙、期刊質量和服務水平,大力發展數字出版,引導傳統出版單位加快數字化轉型升級。支持包裝印刷企業加快發展,不斷提高核心競爭力、市場占有率。
7.激發影視演藝業發展活力。深化宜昌市京劇團、歌舞劇團等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組建演藝集團,打造全國一流的區域性演藝龍頭企業。研究推進濱江文化城等重點項目,建設宜昌文化新地標,不斷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充分利用聲、光、電、影技術,打造高品質文旅大戲,做強做優三峽旅游演藝產品和品牌。大力支持國內外著名影視創作團隊在宜拍攝影視作品,建設影視基地。積極培育本土優秀創作團隊,推出現代題材、革命歷史題材和傳統文化題材影視劇制作和優秀演藝作品。加快市縣影院、專業影廳和新型院線建設,推進影院基礎設施和技術系統升級。
8.壯大文化創意服務業。大力發展工業設計、建筑設計、環境設計、工藝設計,大力推進長江國際創意匯、三峽廣告創意產業園、江南創意產業園、三峽白馬營藝術區等文化創意產業創新、示范和孵化基地建設。將文化元素融入研發設計等價值鏈高端環節,積極發展以廣告、包裝、服飾、珠寶、樂器、視聽、多媒體等設計為重點的專業設計服務。引導市內文化場館探索推行“統一購買基本服務+專業化管理+市場化運營”模式,促進文化場館資源高效利用。支持開發具有地方特色的原創音樂、動漫、游戲產品,對原創產品入選國家、省文化精品工程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
9.發展文化新經濟新產業新業態。推動文化與科技、體育、教育、康養、工業、農業等產業深入融合,增加文化含量和產業附加值。加快數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等前沿技術的創新應用和成果轉化,大力培育基于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新型文化業態和文化消費模式。支持宜昌高新區健全要素交易市場,打造新經濟產業平臺。推動體育文化建設,大力支持體育競技基地建設,發展大眾體驗體育。充分利用各類文化資源,開展愛國主義、國情教育和科普科考等研學旅行。加快建設中醫藥康體、康復療養、休閑養生等特色健康文化產業基地,開發康養文創產品。支持宜昌環南歷史文化街區、巴山金谷楚文化旅游度假區、長江國際文化廣場、東山文化城等建設“文商結合”的文化旅游休閑中心,構建新型文化商貿流通網絡。
四、健全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
10.壯大骨干文化企業。突出文化制造、文化旅游、新聞出版、文旅演藝等重點領域,推動文化企業做強主業、做大產業,培育一批具有行業領軍地位的旗艦型文化企業。推進市屬國有文化企業深化改革,加快建立具有文化特色的現代企業制度。鼓勵中央、省屬在宜企業和市屬企業以及民營企業拓展文化業務,做大文化產業基數。力爭20家以上文化企業進入全省百強,1至2家文化企業進入全國百強。結合全市“雙千”活動,做好骨干文化企業對口服務工作。對新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文化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并按照規定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11.扶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落實國家、省市“雙創”政策,實施小微文化企業創新工程,激發小微文化企業“雙創”活力。支持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小微文化企業走專、精、特、新的發展路徑,不斷壯大規模、提升質量。鼓勵“個轉企”“小進規”,對當年新進規(限)并納入文化產業統計范圍的文化企業,市級財政分別給予文化制造企業5萬元獎勵、給予文化批零和文化服務企業2萬元獎勵。對年營業收入增幅達到20%以上的規(限)上文化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落實財政貼息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微文化企業300萬元以內貸款給予貼息,期限最高2年。
12.加快發展文化產業園區。推動文化產業集聚發展,建設一批專業化、特色化文化產業園區,形成企業集中布局、產業集群發展、資源集約利用、功能集合構建的園區發展格局。支持各縣市區利用存量土地和工業廠房新(改)建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在符合城鄉規劃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可暫不變更。積極爭創國家、省級示范園區和基地,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孵化、加速器)的文化企業,市級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示范基地的文化企業,市級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
13.培育特色文化品牌。加快推動城市文化品牌建設,擦亮“中國詩歌之城”“中國鋼琴之城”“讀書之城”城市文化品牌。辦好中國長江三峽國際旅游節、屈原故里端午文化節、長江鋼琴音樂節、嫘祖文化節、宜昌藝術節,發展特色節慶經濟。加強“屈原昭君故里、世界水電名城”城市形象宣傳,充分利用城市公共空間,展示宜昌歷史文化印記。加快推進“音樂小鎮”建設,打造城市文化地標。加強文藝精品生產,對獲得國家、省級“五個一工程獎”的文藝作品,按照有關政策給予獎勵。對新獲批國家級名牌的文化企業,按照有關政策給予獎勵。國內外知名文化企業在宜昌注冊成立區域總部,新引進國內外知名文化企業來宜發展,采取“一事一議”,給予重點扶持。
14.促進對外文化貿易。搶抓“一帶一路”建設機遇,用好中國(湖北)自貿區宜昌片區政策,支持重點文化產業園區建設。鼓勵文化企業對外輸出文化產品,對新獲批進入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目錄和重點項目目錄的企業,參照市級外貿專項扶持資金政策予以扶持。鼓勵支持文化企業參加國內外重大展會和文化賽事活動。企業承辦經市政府審定的國內外重大文化賽事和文化展覽活動,由市級財政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給予一定承辦經費補貼。
15.引導居民擴大文化消費。加快創建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積極探索宜昌創建路徑。深化文化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新開發圖書動漫、影視劇、舞臺藝術、網絡游戲、工藝美術、文化民俗體驗等文化產品。實施數字文化工程,編制文化消費指南。大力推廣使用文惠卡,引導和擴大文化消費。組織開展文化創意季、精品演出季、書香閱讀季、文化旅游季等系列活動,促進文化消費增長,實現居民文化娛樂消費支出年增長15%以上。
16.強力推進招商引資工作。充分挖掘宜昌歷史文化資源,加強重點文化產業項目謀劃,鼓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文化產業。大力開展專業招商、以商招商、資本招商,每年引進一批投資規模大、帶動力強、成長性好的文化產業項目。在一個年度內完成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達到5000萬元,并納入省、市級重點建設項目管理的文化產業重大項目,市級財政一次性獎勵項目單位5萬元。對進入市級重點文化產業項目庫、投資規模超過5億元以上的文化產業項目,根據需要通過政府股權投資基金給予支持,占股比例不超過30%,年限最長不超過7年。
17.建強文化產業人才隊伍。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高層次文化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將其納入同級黨委、政府人才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引導和支持文化企業和市內高校合作,大力培養文化企業亟需的經營管理型人才和高素質產業工人。定期選派文化產業管理人員到先進地區主管部門、文化企業掛職學習。建立宜昌市文化產業人才數據庫及引進需求名錄,積極探索項目合作等柔性引才方式,引進一批文化產業和經營緊缺人才。實施“宜昌文化名家”工程,建設文化名家工作室。深入開展“資質回宜、宜才宜用”行動,鼓勵大學生回宜留宜就業創業。
18.優化文化市場環境。推進公平競爭審查機制全面落實,加強反壟斷執法和壟斷行業監管。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加大對產品版權、商標權和名稱權等綜合保護力度。強化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和結果運用,營造守信踐諾的市場氛圍。深入推進文化、旅游、體育領域執法隊伍整合和綜合執法改革,創新監管方式,加強行業自律,凈化文化、旅游、體育市場環境。嚴格落實國家關于宣傳文化單位的稅費優惠政策。
五、完善文化經濟政策
19.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各級政府要加大對文化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每年從市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中安排800萬元文化產業扶持資金,采取獎勵、補助、貼息等方式,用于引導支持文化產業發展。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相應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引導資金。加大文化旅游領域PPP模式推廣運用,推動重點文旅產業項目加快建設。
20.創新文化融資服務。建立政府部門、金融機構與企業之間的政策協調和信息共享機制,促進銀企供需對接。創新體制機制,支持金融機構探索成立文化產業專營機構、文化銀行和專業服務團隊。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大文化產業融資支持力度,創新文化信貸產品和服務。充分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對符合上市融資條件的文化企業加大輔導培育力度,成功上市的按照有關政策給予獎勵。支持文化產權交易機構規范經營、加快發展,打造區域文化產業服務和交易平臺,推動文化產權市場創新發展。
21.加大用地保障力度。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新供文化產業類項目,可依法按劃撥方式供應。符合省、市優先發展產業條件的文化產業類工業項目,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在符合規劃前提下,允許尚未開發的房地產用地依法調整土地用途,優先用于文化產業項目開發建設。利用劃撥方式取得的存量房產、土地興辦文化產業的,其用地手續辦理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按劃撥方式辦理。降低生產性文化產業項目的一次性置地投入,其使用的工業用地允許以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的方式供應,可在一年內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首期繳納比例不低于50%。
22.加強文化產業統計。落實《宜昌市文化產業統計工作操作細則》,加強統計業務培訓,完善統計方式方法,切實做好文化產業單位的日常統計工作和名錄庫建設。建立文化產業統計聯席會議制度,完善職能部門統籌推進工作機制。建立全市文化產業動態監測預警機制,杜絕瞞報、漏報、錯報、虛報現象,做到依法統計、應統盡統、數據準確。
六、推進政策落地落實
23.加強組織領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市文化小康建設領導小組負責牽頭抓總,全面落實指導、推動、督促職責。各縣市區黨委、政府要健全工作機制,認真抓好落實。黨委宣傳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管、統計部門要承擔推進產業發展、統計、注冊的直接責任,發改、經信、住建、商務、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管、城管等職能部門要承擔相關領域文化產業發展的行業管理責任。建立完善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評價監測體系,強化評價結果應用。
24.加快改革創新。推進文化領域“放管服”改革,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支持文化企業加快技術創新、內容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鼓勵引導文化企業不斷創新生產經營機制和文化產品走出去的渠道途徑,以改革創新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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