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的通知
8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官網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的通知。通知指出,要繼續加大戶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已陸續取消落戶限制的基礎上,城區常住人口100萬-300萬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戶限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500萬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開放寬落戶條件,并全面取消重點群體落戶限制。
對于超大特大城市,通知指出要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大幅增加落戶規模、精簡積分項目,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占主要比例。城市政府要探索采取差別化精準化落戶政策,積極推進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落戶。允許租賃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戶口落戶。壓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強化督促和監測評估。
此外,推進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確保有意愿的未落戶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證,鼓勵各地區逐步擴大居住證附加的公共服務和便利項目。2019 年底所有義務教育學校達到基本辦學條件“20 條底線”要求,在隨遷子女較多城市加大教育資源供給,實現公辦學校普遍向隨遷子女開放,完善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高考的政策。
全面推進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提高跨省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線上結算率,推進遠程醫療和社區醫院高質量發展。推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擴面,指導各地區全面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強化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推進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擴面提質。持續深化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擴大公租房和住房公積金制度向常住人口覆蓋范圍。合理發展城鎮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充分考慮嬰幼兒隨遷子女的照護服務需求。打通各地區各部門數據壁壘,提高公共服務供給便利性。城市政府要向已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但未落戶的農村貧困人口,優先提供職業技能培訓等基本公共服務,并加大與農村貧困人口較多地區的勞務對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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