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市工業企業創新研發及兩化融合獎勵暫行辦法
近日,貴港市人民政府發布了《貴港市工業企業創新研發及兩化融合獎勵暫行辦法》(桂政辦通〔2018〕XX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現就《暫行辦法》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暫行辦法》出臺的背景
為鼓勵我市工業企業加大創新研發,推進兩化融合,強化企業質量品牌建設,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和智能制造水平,從而推動貴港工業提質增效、實現高質量發展,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財政局、質監局根據市委、市政府《貴港市開展“工業提質年”活動實施方案》《貴港市2017年深化拓展“工業發展優質年”活動實施方案》和深化拓展“六個年”活動工作部署,聯合出臺了本《暫行辦法》。
二、《暫行辦法》對哪些企業進行獎勵
首先,企業必須是在貴港市轄區內注冊設立并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
其次,必須獲得以下認定或獎勵之一:
(一)國家級、自治區級和市本級企業技術中心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二)“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級“兩化融合試點示范工程”(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國家級“品牌培育試點企業”。
(三)自治區創新型企業或自治區級創新型試點企業。
(四)國家、自治區級“計量標桿示范企業”。
(五)“廣西新產品優秀成果獎”、“廣西工業設計獎”
(六)自治區級院士工作站、自治區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自治區級備案的眾創空間。
(七)國家級、自治區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
(八)中國質量獎(含提名獎)、廣西主席質量獎(提名獎)、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廣西名牌產品、廣西服務業品牌。
(九)國家級或者自治區級標準化示范(試點)項目,制修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廣西地方標準的獲批準發布的企業。
三、對企業的獎勵標準是怎樣的
(一)獲得國家級、自治區級、市本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的,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補助。
(二)獲得國家級、自治區級、市本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的,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補助。
(三)獲得“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的,給予15萬元獎勵,實行“以獎代補”。
(四)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30萬元獎勵,實行“以獎代補”。
(五)獲得“國家級兩化融合試點示范工程”(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稱號的,給予30萬元獎勵,實行“以獎代補”。
(六)獲得“國家級品牌培育試點企業”(全國質量標桿)認定的,給予10萬元獎勵,實行“以獎代補”。
(七)獲得自治區級創新型企業或自治區級創新型試點企業認定的,給予10萬元獎勵,實行“以獎代補”。
(八)獲得國家、自治區級“計量標桿示范企業”認定的,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
(九)獲得“廣西新產品優秀成果獎”或“廣西工業設計獎”的,按獎項等級每項分別給予以下獎勵:一等獎5萬元、二等獎3萬元、三等獎2萬元。
(十)獲認定的自治區級院士工作站、自治區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自治區級備案的眾創空間,分別給予3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實行‘以獎代補’。
(十一)獲得國家級、自治區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認定的,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實行‘以獎代補’。
(十二)獲得中國質量獎(含提名獎)給予50萬元獎勵;獲得廣西主席質量獎(提名獎)給予30萬元獎勵;獲得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給予30萬元獎勵;獲得廣西名牌產品、廣西服務業品牌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
(十三)獲得國家級或者自治區級標準化示范(試點)項目分別給予獎勵20萬元、10萬元獎勵;制修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廣西地方標準的獲批準發布的企業分別給予獎勵30萬、20萬、10萬元。
四、申請獎勵或補助資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企業獎勵申請報告;
(二)項目資金拔付申請表;
(三)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銀行開戶許可證、銀行開戶帳號;
(四)獲認定正式文件復印件。
五、企業怎樣申報獎勵或補助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每年定期發布申報通知,符合條件企業可根據通知要求,按時向所屬縣(市、區)工信(經貿)局提出獎勵申請即可。經縣(市、區)工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科技部門、質監部門對申請獎勵的企業進行初審,市工業和信息化委會同市財政、科技局、質監等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進行公示,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實施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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