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于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于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為2018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說,2018年職工平均工資、物價均保持一定程度上漲,且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為實現廣大退休人員適當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國務院決定2019年繼續統一安排、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據知,這是中國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以來連續第4年同步安排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預計將有1.18億名退休人員受益。
此次調整,繼續統一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準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通知提出,對于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的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通知同時提出,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切實采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提前退休行為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并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此次調整是國家繼2016年以來,連續第四年同步安排、統一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預計將有1.18億名退休人員受益。各地區將按照國務院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后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向新中國成立70周年獻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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