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西藏稅務部門不斷加大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力度,共辦理各項減免稅219.12億元
“增值稅按季申報改為按月申報后,公司1月、2月預計經營收入與去年同期相當,均未達到10萬元,享受了七八千元的稅收優惠。”西藏那曲糧油門市部財務負責人惠秋紅說。
2018年以來,西藏稅務部門不斷加大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力度,釋放稅收“政策紅利”,努力做到應減盡減、應免盡免、應退盡退,積極支持新經濟、新業態、新模式發展,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健康發展。
據統計,2018年西藏各級稅務部門共辦理各項減免稅219.12億元,審批辦理出口退(免)稅1.15億元,稅收服務經濟發展職能作用得到有效發揮;全年涉及稅率調整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共計1.11萬戶,實現凈減稅5.59億元。
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稅務局黨委書記劉虎表示,稅制改革和減稅降費政策不僅直接降低了企業稅收負擔,共享了政策紅利,而且助推了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企業轉型升級,有力支持了西藏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記者了解到,今年西藏自治區稅務局將圍繞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政策,集中為稅務干部進行政策解讀,并通過集中培訓、上門“一對一”輔導,多方式、多渠道把減稅降費優惠政策送到納稅人手上,確保納稅人應知盡知、應享盡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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