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2019年2月份,浙江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1.6%。其中,城市上漲1.6%,農村上漲1.9%?
據國家統計局浙江調查總隊調查,2019年2月份,浙江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1.6%。其中,城市上漲1.6%,農村上漲1.9%;食品價格上漲0.9%,非食品價格上漲1.8%;消費品價格上漲1.6%,服務價格上漲1.7%。
2月份,居民消費價格環比上漲1.4%。其中,城市上漲1.4%,農村上漲1.1%;食品價格上漲4.1%,非食品價格上漲0.8%;消費品價格上漲1.6%,服務價格上漲1.0%。其主要運行特點:一是鮮菜和鮮瓜果價格受持續降雨疊加春節需求增加影響,分別上漲14.9%和 7.5%;二是旅游和交通費價格受旅游旺季影響,分別上漲10.4%和2.3%;三是車輛修理與保養和家庭服務價格受春節人工成本費用上漲影響,分別上漲8.1%和3.3%;四是水產品價格受冬季養殖及捕撈產量減少疊加春節需求增加影響,上漲6.6%。
2月份,其他七大類價格同比六漲一降。其中,醫療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務、教育文化和娛樂、生活用品及服務、衣著、居住價格分別上漲5.2%、2.5%、2.3%、2.2%、1.8%、1.1%;交通和通信價格下降0.9%。
2月份,其他七大類價格環比全部上漲。其中,教育文化和娛樂、交通和通信、醫療保健、生活用品及服務、衣著、居住、其他用品和服務價格分別上漲2.1%、1.3%、0.7%、0.7%、0.3%、0.1%、0.1%。
據國家統計局浙江調查總隊調查,2019年2月浙江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同比下降0.4%,降幅較上月擴大0.3個百分點;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環比下降0.4%。工業生產者購進價格同比下降1.5%,環比下降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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