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支持民營經濟 降低企業用地成本
浙江 支持民營經濟 降低企業用地成本
為進一步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浙江省自然資源廳日前印發《關于降低企業用地成本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從創新土地出讓方式、采取差別化地價政策、支持存量土地盤活挖潛等10個方面提出降低企業用地成本的具體舉措。

根據民營企業不同行業生命周期及企業承受能力,若干意見明確可采取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長期租賃、租讓結合、先租后讓等方式公開供地,靈活確定土地供應方式和使用年限,有效降低民營企業用地成本。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探索以產業鏈為紐帶,上下游關聯企業聯合競買土地。
作為陸域資源小省,浙江注重盤活挖潛。根據若干意見,浙江鼓勵民營企業充分利用現有存量工業用地,實施“零土地”技改,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在符合詳細規劃、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民營企業在自有工業用地上新建、擴建生產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間,提高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并減免相應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若干意見明確,對符合產業導向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等優先發展且土地利用率、畝均稅收高的項目,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的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確定土地出讓底價。工業用地采取20年、30年等年期出讓的,可按照出讓年期與工業用地可出讓最高年期的比值確定年期修正系數。(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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